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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是缴纳税款的主体,直接同国家的税务机关发生纳税关系。

    税,这个字,我们都很熟悉,而且跟我们紧密相关。上班族有个人所得税,买彩票中奖了,也是领取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部分。企业公司要缴纳地税和国税等。今天我们就来说下,这个税到底有多少东西需要我们去了解认识。与税有关的词汇有:税额,税法,税金,税款,税利,税率,税目,税契,税收,税源,税制,税种,应纳税额等等。

    税,又称税赋、税负、税捐、租税等,指政府(或与政府等价的实体,如教会、部落首领)向纳税人(个人或企业法人)强制征收的货币或资源。税由法律强制力保证,抗拒纳税的人会受到法律惩罚。

    按税种分

    分为四大类有28个税种,:

    1.流转税类。包括7个税种:(1)增值税;(2)消费税;(3)营业税;(4)关税;(5)资源税;(6)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 (7)牧业税。这些税种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按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的。

    2.所得税类。包括3个税种:(1)企业所得税;(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这些税种是按照纳税人取得的利润或纯收入征收的。

    3.财产税类。包括10个税种:(1)房产税;(2)城市房地产税;(3)城镇土地使用税;(4)车船使用税;(5)车船使用牌照税;(6)车辆购置税;(7)契税;(8)耕地占用税;(9)船舶吨税;(10)遗产税(未开征)。这些税种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的。

    4.行为税类。包括8个税种:(1)城市维护建设税;(2)印花税;(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4)土地增值税;(5)屠宰税;(6)筵席税;(7)证券交易税(未开征); (8)燃油税(未开征)。这些税种是对特定行为或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征收的。

    有税,便有税法,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狭义的税法: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法律。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法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

    2.税法公平原则

    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3.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包含两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

    4.实质课税原则

    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税法构成要素是税收课征制度构成的基本因素,具体体现在国家制定的各种基本法中。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纳税地点、税率、税收优惠、纳税环节、纳税期限 、违章处理等。其中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三项是一种税收课征制度或一种税收基本构成的基本因素。

    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是缴纳税款的主体,直接同国家的税务机关发生纳税关系。

    税法与纳税义务人相联系的另一个概念是扣缴义务人,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也称课税客体,是指针对什么样的标的物进行课税。这是划分不同税种、区别一种税不同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税率是税法规定的每一单位课税对象与应纳税款之间的比例,是每种税收基本法构成的最基本要素之一。税率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核心,它反映征税的深度,体现国家的税收制度。一般来说,税率可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三种。 

    分类

    按各税法的立法目的、征税对象、权益划分、适用范围、职能作用的不同,可作不同的分类。一般采用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两大类。

    税收实体法

    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都属于税收实体法。

    税收程序法

    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收征税法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规定,制定税收征收管理的相关法律。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计算方法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计算方法

    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

    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财产税是对法人或自然人在某一时点占有或可支配财产课征的一类税收的统称。所谓财产,是指法人或自然人在某一时点所占有及可支配的经济资源,如房屋、土地、物资、有价证券等。

    财产按物质形态可分为:

    不动产

    ①不动产。指土地和土地上的改良物,如附着于土地上的工矿企业、商店、住宅等。

    ②动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前者如耐用消费品、家具、车辆等,后者如股票、公债、借据、现金和银行存款等。

    具体税种

    房产税

    以城市中的房屋为课税对象,按照房价、租价向产权所有人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评估值。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评估值×适用税率。

    契税

    契税对房产在买卖、典当、赠与(包括有奖储蓄中的中奖房产)和交换而订立契约,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的征收对象是房屋产权的转移行为,包括房产的买卖、曲当、赠与和交换活动,相应地,契税可分为买契税、典契税和赠与契税三种,税率分别为买价的6%、典价的3%和现价的6%。契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屋受让价格(买价、典价、现价)×适用税率。

    遗产税

    遗产税即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也称为"死亡税".遗产税有助于加强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各国及地区征收遗产税的情况大致可分为三类:

    ⒈总遗产税制。就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价值课税,以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为纳税义务人。

    ⒉分遗产税制。这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将遗产分给继承人,然后就各个继承人分得的遗产课税。纳税义务人是遗产继承人,税负的大小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疏关系而定。

    ⒊混合遗产税制。它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先征收遗产税,税后遗产分配给各继承人时再就继承人的继承财产额征一次继承税。

    土地增值税

    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房地产)取得收入而就其增值的部分征收的一种税。凡有偿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分别为30%、40%、50%和60%。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时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数算扣除系数。其中,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总额-扣除项目金额,而扣除项目的金额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严格说来,土地增值税是一种利得税,而非财产税,企业应在应交税金账户下设置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是企业一项经常性的经营支出,应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非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因土地使用权已在无形资产账户中反映,则应将应纳的土地增值税,记入其他业务支出账户。

    车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482号令)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车船税属于财产税,之前车船使用税及牌照税属于行为税。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4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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