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综合公差的测量系统分析(MSA)研究,以下是在第四版MSA手册的123页顶部发现的规则。我作此引用: 如果分析是基于公差而不是过程变差,那么可以对量规的重复性和再现性报告表(如图111-B 16)-“您所提交的表格”进行修改,使表格右侧代表的是公差的百分比而不是综合变差百分比。那样的话,对在算式的分母中而非在总变差的分母中除以6的公差值进行取代进而计算出EV, , GRR,和 PV的百分比 。 根据测量系统的使用目的和客户需求采取其中一种方法或者综合两种方法。 在提交MSA GR&R研究时,请使用综合MSA。这可能就是你在附件中所提议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