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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我们将通过4个具体案例,为您分析企业应对特许权使用费问题的4个关键步骤,让“步步惊心”变成“步步安心”。海关要求企业补税的根本依据,是认为特许权使用费实际上是进口货物价格的一部分,而且没有包含在当初进口申报价格之中。所以,既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又有进口货物的企业,就很有可能面临海关的补税要求。

    越来越多的企业因为特许权使用费的原因受到海关各种方式的检查和核实,如何合理合法应对成为关系到企业切身利益的关键问题。

    我们将通过4个具体案例,为您分析企业应对特许权使用费问题的4个关键步骤,让步步惊心变成步步安心

    案例1:事前应当知道什么?

    A公司与外方签订技术引进协议,外方提供有关生产管理、质量控制方面的专有技术,从年销售额超过1.5亿元开始,A公司每年按照销售额的1%向外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同时,A公司通过进口采购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材料

    2017年初,海关通关部门要求A公司对签订技术协议和支付技术服务费的情况做出说明,A公司的第一反应是很诧异,因为在此之前,已连续支付5年,海关从未提出这种要求,A公司纳闷的是,海关是怎么知道企业签订协议和实际支付情况的呢?

    的确,特许权使用费作为非贸易性质的费用,企业对外支付时无需通过海关,海关原本也确实不掌握企业的签约和支付情况,有些企业根本没有意识到海关还会关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因此,也就谈不上针对这种风险做出什么样的应对准备了。

    但是,随着国家口岸执法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范围的不断扩展,这一状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海关可以从外管、银行、商务、税务等部门获取企业签订技术协议和非贸付汇的详细信息,通过与海关数据的比对,筛选出可能与进口货物关联的重点目标,据此,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许权使用费的核实工作。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提示在于,海关对企业信息的了解和掌握已经较以往有了重大变化,企业切不可仍活在过时的印象里,简单地以为海关不可能掌握企业签约和实际支付情况,忽视特许权使用费的海关风险。

    企业应当认识到,特许权使用费的相关信息在海关来到企业之前就已经透明,或者说,风险已经存在。认真研究海关有关特许权使用费的规定,从协议条款的斟酌、进口货物的区分等方面做好风险的应对准备,是在海关来到之前企业必须做好的事前功课

    回到这个案例,A公司接到海关要求说明情况的通知后,起初是诧异,而后是不知所措,不知道应当如何应对,直到某高管想起曾经听过我们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的专题讲座,记得在讲座中曾经提醒企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并不一定要向海关补交税款。于是联系到我们,帮助企业全面梳理协议内容和货物情况,严格对照海关规定,准确说明特许权使用费不应计入进口货物价格的理由,最终取得海关认可。

    事后与A公司交流中,某高管十分庆幸在关键时刻想起听到过的提醒,如果不是想到你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很可能也就补税了

    案例2:有支付有进口,就一定要交税吗?

    20174月,海关到B公司稽查特许权使用费情况,按照海关掌握的企业实际支付和进口货物情况,认定企业根据《技术援助合同》对外支付的技术指导费与进口的3项设备有关,初步核算应补交税款180万元。

    B公司对此既难以理解也难以接受。难以理解的是,技术指导费付到日本某公司,货物从韩国进口,海关是如何将二者联系起来的呢?难以接受的是,企业进口设备已经交纳税款30万元,现在需要补交的居然是180万元,相差悬殊,而且,据海关讲,只要继续支付并进口货物,今后都要将技术指导费计入货物价格交税,持续的负担令企业不寒而栗,这里面的道理何在?

    困扰B公司的这两个问题,是大多数企业遇到海关要求对特许权使用费补税时的共同难题,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海关有意无意回避或者模糊解释的问题,至于原因嘛,你懂的。

    海关要求企业补税的根本依据,是认为特许权使用费实际上是进口货物价格的一部分,而且没有包含在当初进口申报价格之中。所以,既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又有进口货物的企业,就很有可能面临海关的补税要求。

    然而,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海关的规定就会发现,真实的情况绝不是有支付有进口,就一定要交税那么简单,必须是同时满足特许权使用费与进口货物有关特许权使用费构成货物销售条件这两个条件时,才可以将特许权使用费计入进口货物价格

    企业面临的现实困难是,海关含糊其辞地要求补税,企业虽不理解,但又苦于找不到解释的方向,即使是知道应当从有关构成销售条件角度解释,又在理解条款规定、联系企业实际情况和准确说理方面感到力不从心,结果往往是稀里糊涂地接受了补税的事实。

    在这个案例中,B公司并不想稀里糊涂地交税,在委托我们进行专业认定和说明时明确表示:应该交的税,公司一分钱也不会少交,但是,不应该交的冤枉税,一分钱也不想多交。令人欣慰的是,我们没有让B公司失望,不只避免了当前180万的补税,也为今后的合法应对打下基础,为企业节省的支出或以千万计。

    借这个案例,我们希望再次提醒企业,遇到特许权使用费的问题,不要轻信有支付有进口,就一定要交税的说词,如果自己摸不清头脑,又不想交冤枉税,寻求专业机构的支持是明智的选择。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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