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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在许多国人的印象中,抢注、山寨各类商标的事只有在中国才会发生,然而事实上,商标抢注是一个全球性现象,围绕商标的争端已是“全球大战”。这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第一起中国企业在国外以原告身份进行的商标诉讼案,也是国内企业在海外胜诉的第一个知识产权官司。在现实中,在海外遭遇商标抢注的中国企业绝非仅以上几家。

    在许多国人的印象中,抢注、山寨各类商标的事只有在中国才会发生,然而事实上,商标抢注是一个全球性现象,围绕商标的争端已是“全球大战”。下面高沃知识产权盘点一下中国企业的商标在国外遭遇抢注的案例

    一、同仁堂

    1989年,北京市药材公司发现其“同仁堂”商标在日本被抢注。该公司遂以“同仁堂”为公众熟知的驰名商标为由,请求日本特许厅撤销该不当注册的商标,日本要求提交“同仁堂”系我国驰名商标的证明文件。为了保护我国商标在他国的合法权益,商标局在做了广泛的社会调查之后,于1989年正式认定“同仁堂”商标为我国驰名商标。

    二、联想

    2001年,联想开始全球化发展步伐,却发现联想的英文名Legend在全球竟被100多家公司注册过商标,行业遍及娱乐、汽车等。据传,联想试着在欧洲买了两个回来,但很快发现,要和全球100多家公司去谈。2003年4月28日,联想无奈之下,宣布花费巨资更换“Legend”为“lenovo”。

    三、海信

    一度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的西门子合资公司抢注中国海信商标(HiSense),该事件不仅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还得到了中国政府方面的关注。然而西门子公司在与海信就商标转让问题进行谈判的同时,将海信告上德国科隆地方法院。经过充分磋商,西门子与海信就商标问题于2005年3月10日达成和解,西门子在德国科隆地方法院撤诉,海信商标物归原主。

    海信、西门子商标纠纷的由来

    创建于1967年的德国博世-西门子公司总部设在德国,是由德国Robert-BoschGmbH公司(博世)和德国Siemens AG(西门子)组成的合资公司,双方各占50%股份。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和江苏博西,分别是隶属德国西门子和德国博世-西门子公司的子公司,“二者之间没有法律关系”。

    在德国注册“HiSense”商标的是博西,它是西门子的合资公司,而在中国就此事向公众作出说明的,却一直都是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1999年1月11日,博西在德国申请“HiSense”为第7、9、11类指定商品的注册商标,1999年2月25日获得注册。而在6天以前,海信的商标“海信”与“HiSense”刚被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两个商标完全一致,连字母大小都分毫不差。

    获得注册之后,博西又于当年申请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和欧共体商标注册,并且要求了优先权。这令海信在欧洲的商标注册全面受阻,最先是在法国,然后是在保加利亚、西班牙等国。而在1999年以前,海信的国外市场大都分布在亚非美澳洲以及东欧等地,商标注册工作也都先于产品出口工作。截止到1999年1月,海信的“HiSense”商标已经在40个国家和地区注册。

    2004年9月,海信在欧洲被迫启用新的商标“HSense”。

    2004年10月20日,德国博西派江苏博西家用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西)副总裁Weber Bernhard为代表与海信谈判。来自海信的消息称,博西最初曾同意将其注册在“蓝色电器”的“HiSense”第7、9、11类注册商标权转让给海信,但是索价4000万欧元。但海信收到博西在德国法院起诉的诉状。海信当即要求博西撤诉,而博西的态度十分强硬,表示“不会撤销诉讼”。双方不欢而散。

    2004年10月28日,博西表示愿意以和谈解决商标争议。但是因为海信坚持谈判的前提是博西撤诉,双方的谈判陷入僵局。随后,海信启用法律程序,起诉到德国商标局,要求依法撤消博世-西门子公司注册的“HiSense”商标。

    2005年2月,西门子集团认识到其在华利益比其在德国本土还大,为非主流商标“HiSense”与中国企业闹翻并不值得。终于决定在海信前来德国迎接诉讼的前夕提出,愿意再次商谈。

    2005年3月6日,中国海信集团与德国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集团(博西家电)在北京达成和解协议。

    四、王致和

    2006年7月,王致和集团拟在30多个国家进行商标注册时,发现“王致和”腐乳、调味品、销售服务等三类商标,已被一家名叫欧凯的德籍公司于2006年3月在德国注册。而欧凯公司申请的商标标识与王致和集团产品使用的商标标识一模一样。欧凯公司是柏林一家主要经营中国商品的超市,其员工全部是华人。调查发现,欧凯公司还曾抢注过“白家”、“洽洽”、“老干妈”、“今麦郎”等众多知名商标。

    同年8月,王致和的代理律师向欧凯公司发出律师函。随后,王致和公司接到欧凯公司运营商中咨货运公司的电话称,想要拿回商标,必须付出一定代价。于是,2007年初,王致和向慕尼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定欧凯百货公司无偿归还商标并予以赔偿

    2009年4月23日,慕尼黑高等法院对王致和诉欧凯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欧凯公司不得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否则将对其处以25万欧元的罚款或对主要负责人处以六个月监禁;欧凯公司应注销其抢注的“王致和”商标。至此,备受关注的王致和诉德国欧凯恶意抢注商标案,经过两年零三个月的讼争,最终以“王致和”商标物归原主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案号称“中国知识产权跨国维权第一案”。这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第一起中国企业在国外以原告身份进行的商标诉讼案,也是国内企业在海外胜诉的第一个知识产权官司。

    五、桂发祥十八街

    一家名为“加拿大中华老字号商标股份有限公司”的加拿大公司,在当地的面食商品上申请注册了“桂发祥十八街”商标。同时遭到抢注的还有“冠生园”、“六必居”等其他中华老字号著名商标。天津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公司接到消息后,马上委托天津市一家商标事务所,聘请加拿大合作伙伴针对加拿大公司的恶意抢注,在公告期间向加拿大当地法院提出异议。

    由于桂发祥反应迅速,在商标还在公告期内就提出反诉,而且资料组织充分,经过3个月的时间终于打赢了官司,拿回了自己的商标,在加拿大的销售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六、狗不理

    天津著名老字号“狗不理”的商标曾在日本遭抢注,历时10余年的不懈努力,经过多次的谈判与交涉,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最终于在2007年9月拿回了遭抢注的两个“狗不理”商标。至此,在海外漂泊多年的“狗不理”商标终于回家了,这是我国老字号企业在海外维权成功的经典案例。

    在现实中,在海外遭遇商标抢注的中国企业绝非仅以上几家。这些年来一件件国内企业的知名商标被抢注的例子触目惊心:

    “大宝”在美国英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被一名荷兰人注册;

    “红星”二锅头酒在欧盟瑞典爱尔兰新西兰、英国等国家被一家英国公司抢注;

    “杜康”酒、“GONGHUA”链条、“龙井”茶在日本被抢注;

    “标准”牌洗衣机、“长虹”电视在泰国被抢注;

    “天坛”牌蚊香在马来西亚被抢注;

    上海冠生园食品总厂的“大白兔”商标在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美国和英国都曾被抢注;

    “QIDI”电器“DETON”音响在印度尼西亚被一代理商抢注;

    “牡丹”、“PEONY”商标被荷兰销售代理商在荷兰、瑞典、挪威、比利时、卢森堡等五国抢注;

    “龙井茶”、“碧螺春”、“大红袍”、“信阳毛尖”等多个茶叶的名称在韩国被一茶商注册为商标;

    “红塔山”、“阿诗玛”、“云烟”、“红梅”等香烟商标被菲律宾商人抢注;

    “丰收”桂花陈酒在法国抢注;

    “三角牌”、“金鸡牌”商标在智利抢注;

    “长虹”在南非被一家中国的企业抢注;

    “老龙口”酒在韩国有7家企业进行了相关类别的注册。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曾有超过80个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有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有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注册在先”的原则,即谁先在该国注册商标,谁就拥有商标的专用权并得到该国的法律保护。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虽然义愤填膺,却也无可奈何、进退两难。因为,他们都是依他们的“法”申请注册的,我们如果要夺回自己的商标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但如果不夺回自己的品牌,又面临着被诉侵权或退出已有市场地命运。

    知识产权小结

    商标抢注是全球性现象,围绕商标权的争端已是“全球大战”。商标抢注现象层出不穷,尤其是知名品牌最容易被盯。如何化解这令国内外企业均头痛不已的商标劫已成为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

    商标不仅仅是商品和服务的标志,它关系着企业的特殊经济利益乃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个国家均高度重视商标权的保护,我国多地政府也已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鼓励和支持我国企业在走出去时的商标权保护。

    因此,对于企业来讲,由于商标权利严格的地域性,想要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销往多个国家,自己的商标权得到多国的法律保护是前提条件,而提早进行国际注册时企业商标权有多国法律保护的开端。中国企业要“走出去”,其国外商标注册一定要先于市场扩展的步伐,做到“产品未动,商标先行”,以防患于未然。

    怎么样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呢?

    一种是单一国注册,通过向被申请国的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这种需要到每个指定国分别单独缴纳费用,有些国家还需要委托本国的代理机构代办商标注册申请,而且申请人给予代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申请人本国公证机关的公证和使馆的认证方为有效。一种是马德里注册,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关于马德里协定的议定书》来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建议请专业的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帮助您选择恰当的途径注册海外商标。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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