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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可见凡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内的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以及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必须经过海关检验!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天南地北不怕远,出货就找魏大胆,大家好,我是危险品货代魏大胆,进出口危险品存在各种各样的危险属性,如何才能更好地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同时缩短通关时间、提升通关效率呢?下面关于危险品进出口跟大家探讨一下。

    一、什么是危险品

    危险品,包括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

    1、什么是危险货物

    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具体包括以下九类:

    1.爆炸品,如炸药

    2.压缩气体,如氧气、氢气


    3.易燃液体,如汽油、柴油


    4.易燃固体,如硫磺

    5.氧化物有机过氧化物,如硝酸钾、高锰酸钾

    6.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如氰化物

    7.放射性物质,如科研用X射线源

    8.腐蚀品,如硫酸

    9.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如电池组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共有3523个条目。

    2、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共列明的有2828个条目,除列明的条目外,符合相应条件的,也属于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标志见下图:

    部分危化品目录产品

    3、危险货物与危险品有什么区别

    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之间二者是交叉关系,危险化学品只适用于化学品,危险货物既适用于化学品,也适用于其他物品。


    4、常见的进出口危险品有哪些

    口岸海关进出口货物监管过程中,常见进出口危险品主要有安全气囊、减震器、免洗洗手液、锂电池等。2022年在重庆港海关监管过程中查发的危险品主要有铅酸蓄电池、电解液、烟雾剂等。

    海关查验人员对出口安全气囊进行查验

    二、危险品海关申报及检验

    1、生产和运输危险品需要哪些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规定: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六条第三款规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可见凡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内的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以及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必须经过海关检验!

    2、进出口危险品需要哪些流程

    进口危险品

    出口危险品


    关于危险品进出口申报材料可参考下表:

    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129号公告,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合以下规定。


    2. 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应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以下规定。


    3. 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应检验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是否符合以下规定。

    (一)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口产品适用);

    (二)有关国际公约、国际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三)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标准(出口产品适用);

    (四)海关总署以及原质检总局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


    三、典型违法进出口危险品情形及处置

    1、进出口危险品未报检的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发货人、代理报检企业或者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人员不如实提供进出口商品的真实情况,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证单,或者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


    2、出口危险货物未申报包装容器使用鉴定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规定,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或者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10万元以下罚款。


    3、安全公示信息与产品实际不符

    2022年,重庆港海关在对一批申报名称为可充电锂锰扣式电池、锂离子电池的出口货物监管查验过程中,发现其存包装不符合使用规范的违法情况。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锂电池作为列明危险品归入第九类,同时本批次查获的锂电池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视为普通货物运输:对于金属锂电池,含锂量不超过1g,同时满足相应的货物包装及标志要求;对于锂离子电池组,总功率不超过100W,同时满足相应的货物包装及标志要求。


    需注意,上述处罚虽只涉及罚金或整改,但根据《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一年内受大额罚金或多次处罚将对企业自身信用等级造成不利影响,致使波及企业正常业务经营。

    在出口摩托车中查获未申报的锂电池

    四、相关参考文件

    相关法律法规索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等。

    关注危险品货代魏大胆,了解更多进出口小知识,为企业规避风险,节约物流成本。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5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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