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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美国某些类型电子产品的进口商和制造商必须出具供应商符合性声明 。代表公司签署 SDoC 的负责人必须声明产品符合 FCC 第 15 部分的具体要求,包括技术规范、文档和标签。是的,SDoC 授权程序要求对产品进行测试,以表明符合适当的技术标准。也就是说,它不能作为 SDoC 自行颁发。

    美国某些类型电子产品的进口商和制造商必须出具供应商符合性声明 (SDoC)。SDoC 是一个自我发布的声明,由实验室测试报告支持。在本指南中,我们解释了 SDoC 对哪些产品是强制性的、如何创建文档、所需信息等。

    内容概述

    1.什么是供应商符合性声明 (SDoC)?

    2.哪些产品需要 SDoC?

    3.SDoC 中应包含哪些信息?

    4.我需要在发布 SDoC 之前测试我的产品吗?

    5.获得 SDoC 需要多少费用?

    6.非美国公司可以签发 SDoC 吗?

    7.我可以从美国以外的制造商处获得 SDoC 吗?

    8.SDoC 和认证授权程序有什么区别?

    9.SDoC 是否也适用于 FCC 第 18 部分?

    1.什么是供应商符合性声明 (SDoC)?

    为了符合FCC 第 15 部分的要求,射频设备必须在进入美国市场之前获得授权。对于大多数无意辐射器(不通过辐射或感应发射射频能量的设备),此过程要求制造商和进口商测试其产品并自行签发供应商符合性声明 (SDoC)。

    代表公司签署 SDoC 的负责人必须声明产品符合 FCC 第 15 部分的具体要求,包括技术规范、文档和标签。

    此外,当局、分销商、零售商和亚马逊也经常要求将 SDoC 作为主要合规文件。

    2.哪些产品需要 SDoC?

    FCC Part 15 对工作在 9kHz 至 3,000GHz 射频范围内的电子电气设备进行了规范,主要将设备分为三类:

    无意的散热器

    故意散热器

    附带散热器

    SDoC 适用于大多数无意辐射器,包括非无线电设备(例如非 WiFi 或蓝牙)。这里有一些例子:

    LED照明

    移动电源

    咖啡机

    个人电脑

    鼠标和键盘

    粉丝

    请注意,FCC 第 15 部分并未规范所有无意的辐射器。例如,以下产品被排除在范围之外:

    自制设备(供个人使用)

    运输车辆用数字设备

    用于工业、商业或医学测试的数字设备

    电力线载波系统中使用的数字设备

    3.SDoC 中应包含哪些信息?

    在本节中,我们概述了制造商和进口商应在其 SDoC 中包含的主要信息。

    产品标识

    制造商和进口商应指定其设备 SKU、型号、批次 ID 或序列号。请注意,尽管没有特定的格式,但重要的是每个设备都有唯一标识,并且信息与测试报告、用户手册、技术文档和标签中的信息相匹配。

    如果您认为有必要,您还可以在 SDoC 中包含产品图片。

    责任方信息

    通常,责任方可能是制造商、组装商、进口商或美国代表。

    责任方信息应当包括以下信息:

    公司名

    公司地址

    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

    负责人姓名及签名

    请注意,责任方必须位于美国,非美国公司应聘请美国代表,正如我们在本指南的以下部分之一中解释的那样。

    合规声明

    制造商和进口商负责产品合规性,并应在 SDoC 中包含合规性声明,例如:

    “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的第 15 部分。操作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本设备不会造成有害干扰,并且

    (2) 此设备必须接受接收到的任何干扰,包括可能导致意外操作的干扰。”

    支持文件

    制造商和进口商还应包括支持文件,例如测试报告,或其他支持合规声明的相关文件。

    4.我需要在发布 SDoC 之前测试我的产品吗?

    是的,SDoC 授权程序要求对产品进行测试,以表明符合适当的技术标准。

    请注意,制造商和进口商不需要聘请 FCC 认可的认可测试实验室来进行测试。但是,他们仍应确保他们选择的实验室有资格根据 FCC 第 15 部分的要求进行测试。

    因此,任命一家经认可的实验室测试公司可能仍然是一个好主意。

    5.获得 SDoC 需要多少费用?

    SDoC 是自发文件,因此不涉及直接成本,除非您决定聘请代表贵公司起草该文件的顾问。但是,如上所述,需要进行实验室测试。

    因此,成本主要取决于您的设备所需测试的成本。

    6.非美国公司可以签发 SDoC 吗?

    不可以,SDoC 的责任方必须位于美国。如果您的公司不在美国,则您应指定电信认证机构 (TCB) 或其他美国代表作为您公司的责任方。

    7.我可以从美国以外的制造商处获得 SDoC 吗?

    由于 SDoC 的责任方必须位于美国,如果进口商收到美国境外制造商的 SDoC,则 SDoC 中的责任方应为 TCB 或制造商指定的其他美国代表。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您也联系美国的代表,以确认他们有效地代表了海外制造商,确认 SDoC 是为正在进口的产品起草的,并且测试报告是有效的。

    8.SDoC 和认证授权程序有什么区别?

    该认证是一种更严格的授权程序,要求由FCC认可的实验室测试公司进行测试,并由电信认证机构(TCB)起草证书。也就是说,它不能作为 SDoC 自行颁发。

    对于大多数非故意散热器,制造商或进口商可以选择 SDoC 或认证授权程序。但是,某些类型的非故意散热器只能通过认证程序获得授权,包括:

    扫描接收器

    雷达探测器

    通过电力线接入宽带

    同时,有意辐射器,即通过辐射或感应发射射频能量的设备,始终需要通过认证程序。以下是一些故意散热器的示例:

    无线耳机

    蓝牙音箱

    无线充电器

    智能手机

    如前所述,与 SDoC 程序不同,制造商和进口商应指定 FCC 认可的电信认证机构 (TCB) 来执行认证程序。TCB 负责评估无线电设备的合规性,审查技术文件、测试报告和用户手册等文档,并颁发证书。

    请注意,如果您的产品同时包含有意和无意的散热器组件,则您无需对整个产品进行认证。

    让我们以笔记本电脑为例。它通常包含一些有意的辐射器(例如蓝牙和无线发射器),而其余组件(即监视器、电路、电缆)是无意的辐射器。

    进口商只需要对变送器进行认证程序——或者选择购买已经过认证的变送器——而其余组件可以通过 SDoC 程序进行授权。

    9.SDoC 是否也适用于 FCC 第 18 部分?

    FCC 第 18 部分涵盖的一些非故意 ISM(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也需要 SDoC。如果您计划在美国进口或销售此类产品,则 FCC 第 18 部分包含授权程序和要求。

    与 FCC 第 15 部分类似,涵盖的产品在投放市场之前必须通过 SDoC 或认证程序。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5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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