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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在一些国家又被称为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单一物质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对应的CAS号码和通用名称。混合物应给出危害性组分CAS号码及其比例或比例范围。混合物的 MSDS应当说明混合物中各种组分的危险性质和安全数据。在这种情况下,编制MSDS是,应当以新物质C为基础编写MSDS。


    “一书一签”是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在一些国家又被称为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SDS提供了化学品在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推荐了防护措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是化学品供应商向下游用户传递化学品基本危害信息的重要载体。国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 GB 16483)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 (GB 17519)规定了SDS编写的内容和方法。


    化学品安全标签是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国际《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规定了安全标签编写、制作和使用的要求。

    MSDS标准规定,MSDS报告所述化学品的“成分/组成信息”中应该标明该化学品是单一物质还是混合物。单一物质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对应的CAS号码和通用名称。混合物应给出危害性组分CAS号码及其比例或比例范围。无论是单一物质还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组分,必须标明的有害成分的含量,和相关危害说明。

    混合物的MSDS应当说明混合物中各种组分的危险性质和安全数据。混合物的情况一般可分成以下两种:

    1.化学物质A与化学物质B反应生成新化学物质C,但是反应后尚有少量未反应的化学物质A残留在反应产物C中,因此,新物质D是物质C和物质A的混合物。在这种情况下,编制MSDS是,应当以新物质C为基础编写MSDS。按照国外的惯例(如美国),如果残留物质A是具有健康危害的组分,且其在产品中的浓度在1%以上(对致癌物在0.1%以上),则必须标明其相关健康危害、毒理数据以及OSHA容许的接触限值或ACGIH阈限值等信息。

    2.如果A物质、B物质、C物质相互混合时没有发生化学反应,形成了混合物D,那么可以假定混合物D具有每个单独组分同样性质和危险性。在编制该混合物MSDS时,如果不能提供经测试的该混合物的理化性质和健康、毒理数据,则要分别提供混合物中个组分物质的健康危害、毒性和理化性质等数据。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4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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