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盟软件提醒各位外贸伙伴,一定要格外重视以下这三个国家的订单,警惕对方利用漏洞坑货款!土耳其的这一规定已经引起了大量的贸易纠纷,使中国出口商的利益蒙受损失。该规定将外国出口商置于不利地位,中国企业已多次遭遇上述问题,蒙受重大损失。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贸易政策日益开放,在外贸企业们忙于开发各国市场的同时,国际形势也正变得日趋复杂。如何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避免外贸诈骗,成了出海战略中不可忽视的一个核心问题点。孚盟软件提醒各位外贸伙伴,一定要格外重视以下这三个国家的订单,警惕对方利用漏洞坑货款!

No.1 印度

在外贸和国际货运代理业内,对于印度都有一种共同的感慨:货物到目的港后,就像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

根据印度海关规定,货物抵达印度港口,需要提前3天进行IGM(货物舱单申报),一旦注明了进口人编码(IEC编号),货权便已转移进口商。此时,无论货主、货运代理或者船运公司,都无法控制货权,无论FOBCIF条件下,无论提单是否“TO ORDER OF SHIPPER”(指示提单),无论提单是否在你手上,无论是L/C、D/P或者T/T,印度进口商都可以不退运。一旦进口商不付款、不提货,或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出口商需凭原进口商提供的不要货证明、有关提货凭证,及出口商要求退货函电办理退货手续。

同时印度海关还规定:货物到港后可在海关仓库存放30天,满30天后海关将向进口商发出提货通知。如进口商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提货,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向海关提出延长申请。如印度买家不做延长申请的话,出口商的货物在海关存放30天后就会遭受到被拍卖的命运。

因此,少数印度买家就利用本国海关条款,以市场价格下跌、产品质量不好等借口迫使国内的经营户降价,在面临无法清关且易被拍卖的窘境时,国内出口商一般只好选择降价处理货物的方案。

No.2 土耳其

土耳其能榜上有名完全归功于土耳其海关的“奇葩规定”,即在船只到达土耳其港口前,货代即需要将货物登记在收货人名下,将来如有任何变更,均需获得原收货人的书面同意。

这样的规定所产生的直接结果,就是所有权在货物实际交付前已经转移至收货人,而不论收货人是否完成了其在贸易合同中的各项义务。货物到港后进口商应在45天内完成提货手续,否则货物将被罚没(confiscate)并进行拍卖。不过45天届满后,收货人(买方)有两次申请延期的机会,每次30天,且不需要提交延期理由。此后,收货人还有一个申请延期30天提货的机会,但需向海关解释延期原因。

因此,在收货人的配合下,货物在到港后135天内通常不会进入拍卖程序,不过在此期间产生的滞港、仓储等费用难以避免。对于长期滞留港口或者无人提取的货物,海关将作无货主处理,有权拍卖此货物,此时原进口商为第一购买人。有些土耳其外商就利用了这一海关规定,以种种理由不提货,等到海关拍卖时,再作为法定第一购买人以极低的价格买进。

土耳其的这一规定已经引起了大量的贸易纠纷,使中国出口商的利益蒙受损失。而且,土耳其小公司居多,公司注册和倒闭都很容易,许多小公司出现纠纷后即宣布倒闭。有些“集团公司”注册许多公司,倒闭一家不影响其运作。公司倒闭后无法再追账。这就为骗子创造了骗货的条件。骗子会先注册一个土耳其的空头公司,由该公司出面将中国出口的货物骗到土耳其海关,故意拖延时间,导致最后海关拍卖,然后用很低的价格买进,再高价卖出分赃。

No.3 阿尔及利亚

根据阿尔及利亚海关条例,货物到港后21天加2个月内未被提走的,海关当局有权拍卖,拍卖所得收缴国库。

此外,出口到阿尔及利亚的货物,如果退运或转运至别国,需要出具收货人的拒收证明,否则任何人(包括货主或出口商)无权将货物退运或转运。根据该规定,如果外国出口企业在收到阿尔及利亚进口商部分定金或预付款后即发货,货物到港后,一旦出现进口商拒绝或不能及时支付余款,并且拒不出具拒收证明的情况,货主或出口商将无法退运或转运货物,只能任由阿尔及利亚海关没收和拍卖,或被迫主动与进口商协商,在最后期限前低价卖给进口商。该规定将外国出口商置于不利地位,中国企业已多次遭遇上述问题,蒙受重大损失。

除了这三个国家的交易风险外,孚盟软件还整理出了一些“无解骗局”,希望各位外贸伙伴能多了解一些套路、招数,及时甄别出骗局所在并尽可能地规避。

1. 帮忙转账

这个骗局属于多方配合缜密的团伙作案。一个骗子以采购商的身份过来询盘、下单,到付款的时候会多打款,一般高出货值很多倍并且是从第三方账户中打过来的

骗子在打了多余货款之后,开始找借口,举个例子,例如会说他在中国国内的某个供应商没有美金账号,需要通过你中转代付。让你把多余的钱打到另一个账户。往往外贸企业觉得就是顺手帮客户一个小忙,就爽快答应了。当你的货被提走了,退回的多余的钱也到账了。这时候,就会有另外一个骗子跳出来报案,说自己受骗把钱打到了你的账号。因为打款账户是与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账户,因此,在警察方看来,确实涉嫌欺诈。

这样的情况下,你的麻烦就来了,还可能遭遇账户被冻结的情况。为了避免这种困境,只能任由骗子摆布,将钱全数退回。 

2. 保险

假设现在有三家公司,分别为英国公司A、法国公司B、中国供应商C。自称A公司采购的老外X会通过展会、网络等渠道找到国内供应商C,希望采购其产品。X对于结算方式的要求比较特殊,一般是D/P at sight,OA等对买方有利的付款方式。为了让出口企业C减少担心和疑惑,X会建议企业去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目前国内人保财险、中信保、大地、太平洋、平安等都有该险种)待保险投保事宜操作完毕,X会与出口企业C沟通,让其将货物直接发给B,一般而言,B的公司名称与A非常相似,有甚至一般是A的全称+XX branch,名字上完全可以迷惑住,让出口企业认为AB系关联企业。

出口企业C最终与采购X达成如此一笔贸易:合同签署双方C-A,即从合同法律角度而言,此笔贸易的债务人为A。物流方向,由C直接将货物发送给B。应付款日到期后,C联系X催收货款,一般X会以各种理由推脱或者干脆玩消失。

出口企业C寻求保险索赔,保险公司调查后反馈,A公司否认贸易事实,告知其公司不存在员工,即该笔贸易系虚假贸易,保险公司除外责任。出口企业C钱货两空,保险公司除外责任也不予赔付。

3. 假水单

老客户虽然仍在订货,但付款开始越来越不准时,每次都要三催四请,状况百出。催多了,买家扔过来一张水单,但公司财务查账发现并没有货款到账。买家推说是银行的问题,出口商则咬定不到账不发货,最终买家发来了一张新的水单,同时货款也到账了。这其中到底是银行的问题还是买家的问题

这里要提醒大家,其实很多国家的汇款水单从表面根本看不出是真是假,拿到水单后先核对自己的账户名和账户是否一致,如果一段时间后还未到账,验证水单真假的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请我们的银行向清算行查询,当然,这个一般是要收费的。如果外贸人担心对客户的质疑会引起客户的反感,不妨用财务部作为借口,表明财务部要确认到款,才可以签字放货,这样就不会影响业务员和客户之间的关系。

面对防不胜防的海外骗局,想要防止入坑,客户背景调查必不可少。推荐大家可以使用孚盟MX来完成背调任务,除了可以用以确认客户的真实性外,还可以帮助外贸商家判断客户的价值,了解客户的需求,以便后续进一步跟进客户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39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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